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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届理事会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务理事候选人自荐推荐通知
浏览: 15 作者: admin 发布时间: 2024-09-10

关于自荐推荐第五届理事会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

根据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章程》、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规章》规定,专委会第四届理事会已任届期满。经音视频工程专委会主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协会同意,拟于2024年11月份组织专委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。请各会员单位根据《规章》要求(主委、副主委具备条件见附件1),积极自荐或推荐新一届专委会领导班子,有意参与理事会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务理事选举的企业,请将《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务理事自荐表》(见附件2)填好发到秘书处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时间

1.推荐自荐截止时间:2024年9月31日;

2.理事会换届选举时间:2024年11月份(具体时间、地点会前另行通知)。

二、推荐自荐表递交方式

(1)电子邮件:chinaave@126.com; 

(2)微信号:a18611462508;

(3)邮寄或送达:北京市海淀区城西路辅路莲花苑华宝大厦1015

联系人:胡先凯  010-63499185/18611462508

 

附件:

1.主委、副主委具备条件

2.理事会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务理事自荐表


微信截图_20240910125852.png


附件1:

主委、副主委具备条件

 

一、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规章》第二十二条

主委、副主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政治素质;

(二)主委和副主委单位须具备《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等级证书》一级能力,在音视频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。

(三)热心本专委会工作,有较全面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;

(四)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社团组织工作经验;

(五)有良好的社会工作关系,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体健康;

(六)主委、副主委首次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,最高任职年限不超过70周岁(总局规定)。热心本会活动且身体健康者可适当放宽,经主管上级批准后任职。

二、专委会主委、副主委单位推荐为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理事单位人选,会费4000元/年(会员单位为2000元/年)



附件2:


候选人自荐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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